时间:2020/12/9 来源:横琴新区门户网站 作者:留名
一、奖补标准
二、申请条件
(一)申请人须为在我区完成商事登记的企业及机构。
(二)申请人须为专利权人(以专利证书记载为准)或证书持有人。
(三)共同申请专利的第一申请人须符合本条第一款的规定,第二申请人无奖补资格。
(四)以上奖补项目要求证书获得及相关业务开展时限为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2月31日(对已获我区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认证的奖励不再重复奖励)。证书获得时间以颁证日期为准。
三、申报材料
(一)《奖补申请表》;
(二)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或相关佐证材料;
(三)营业执照复印件;
(四)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;
(五)区商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书。
四、申报程序
(一)网上申报。申报人登录横琴企业专属网页(http://qy.hengqin.gov.cn),登录单位账号后,在“首页-推荐服务”模块点击“知识产权奖补申请”,填写相关表格,上传申报材料。上传申报材料必须清晰完整。网上申报期限为10月14日-28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1、浏览器进入横琴企业专属网页(qy.hengqin.gov.cn),登录【法人账号】,选择【账号密码】登录方式登录。
2、登录完成后,在【首页-推荐服务】中选择【研究开发费补助资金管理】进入申报
3、选择【研究开发费补助管理】进入填写申报信息
(二)网上预审。区商务局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。企业在11月5前须自行登录申报系统查询预审结果。
(三)提交书面材料。网上预审合格后,企业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表,连同其它材料,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区商务局。需递交复印材料的,请将原件一并带来核验。
五、书面材料报送地址
横琴新区商务局科工信科(横琴新区宝兴路189室204室)。
为便于沟通联系和接收通知,请添加微信,并在微信“发送添加朋友申请”栏注明“单位简称+姓名”。
联系人:胡从容,电话:0756-8841515。
来源:横琴新区商务局